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节水型城市

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的开展,是有效节约水资源,减轻城市水污染,降低城市运行成本,实现城市用水良性循环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之一, 也是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前提条件。而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把成都努力建设成中国西部人居环境最佳的现代化特大中心城市目标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成都市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成都市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塑造城市特色、打造魅力成都的有效载体。对成都市价值的提升、为政府提出的将成都建设成为“三最”——“人居环境最佳、创业环境最优、综合实力最强”的战略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要求,在自1999年起至今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基础上,我市2004年进一步加大了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的工作力度。这次活动牵动了我市相关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并引起广大市民的强烈关注。
  一、精心准备,大力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
  我市多年来高度重视城市节水工作,特别是1999年以来我市的节水工作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目标,以调整产业结构和强化行业管理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坚持实行计划管理,大力推广节水器具,积极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节水意识,有效控制了用水量的增长。五年来,成都市区节约水量1.1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03年达到76.07%,自来水计划用水户计划用水率达到96.24%,达到国家节水先进城市标准,在全市推广应用节水器具近十万余件(套),完成节水技改项目53个,57个企业(单位)被省经委、省计委、省建委授予"节水型企业"称号。在城市经济增长速度高达13%的同时,城市自来水用水量年均增长仅1.4%;在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反而下降了1.89%。城市节水工作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过程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要求,从1999年开始,我市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特别是2004年, 为加强组织领导机构的有效性,我市调整了原“成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的成员组成,确立了以孙平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学爱、市建委主任翁大伟和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兰成璋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市经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水利局、市市容环境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有关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的创建工作。下设“成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市政公用局刘继平副局长任主任,市政公用局供水处负责牵头,市城市节水办负责实施创建日常工作。领导和实施机构的确立,为有效开展创建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1、依法行政,科学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我市已制定并实施了《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成都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规,现正进行《成都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和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为保证城市供水、节水和地下水管理法规的贯彻实施,我市节水专业执法队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对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等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无一起用户投诉,无一例行政复议,无一例行政诉讼。
  1998年以来,我市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了《成都市城市水资源规划》、《成都市供水规划》和《成都市城市节水发展规划》。规划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措施,为城市节水工作明确了方向。
  我市一直积极推进用水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下达非居民用户用水计划,严格执行用水计划考核和超计划加价收费制度;对用水计划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用水计划,以保证其生产、经营等用水所需。五年来,城市计划用水户数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城市自来水用水总量增长缓慢,超计划用水量逐年减少。
  坚持采用先进管理手段推行计划管理。建立了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编制了与之相适应的统计报表;编制了成都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软件,城市用水计划的制定、考核以及超计划加价等工作均由计算机辅助完成。按照规范化服务的要求,2000年5月开设了城市节水网站,公开了城市节水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服务标准,提供节水法规、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等信息网上查询,提供用水计划调整表格网上下载等相关服务,方便用户,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运用经济手段,适当提高价格,促进节约用水。 从1986年到2004年,通过八次价格调整,城市自来水价格平均水价由0.18元/立方米调整到1.1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也大幅上调;此外,按照计划管理的要求,对超计划用水的单位按超计划水量的比例收取1至3倍于水价的加价费。城市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以及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逐年提高,超计划加价政策的贯彻执行,增强了市民自觉节水的意识,有效保护了城市水资源。
  2、注重节水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应用,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为解决因城市供水管网老化而带来的管网漏损和水质问题,按照国务院、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文件精神,我市以旧城改造、畅通工程、中小街道整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配套建设为契机,加快供水管网改造。三年来投入资金3.5亿元,改造老旧管网57公里,有效降低了管网的漏失率。2003年,城区管网漏失率仅为8.29%。
  我市一直积极推行水平衡测试,到目前为止,已有439户企业、学校、宾馆等不同用水性质的单位完成了水平衡测试并通过了验收。116个单位还完成了第二、第三轮水平衡测试。为解决管网暗漏问题,我市采用市场手段鼓励社会专业探漏公司积极参与管网探漏工作。在控制管网漏失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建设部103号令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颁布以后,我市进一步加大了节水器具的监督管理和推广应用的力度。对新建工程做到从项目开始的基建用水审核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实施监控,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卫生器具,并根据建设部、中国水协下发的节水器具推荐目录,积极向社会推荐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器具。据统计,仅市城市节水办近三年就推广节水器具近九万件(套)。此外,节水管理部门还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提高了市民对节水器具的认同度,现在,市民在装修房屋时一般都会主动选择节水型卫生洁具。从近两年对部分用户用水器具抽查的情况看,很少发现有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在继续使用,从对用水器具销售比较集中的市场抽查情况看,尚未发现有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在销售。
  3、加强城市地下水管理,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
  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 通过宣传,增强了用户依法取水的意识;通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检查,规范了用户的用水行为。先后对无证取水、不按规定取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严格取水许可审批,限制城市地下水开采,防止地面沉降,保证了城市建设安全;通过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促进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强化装表计量,确保了用户水资源费的按时足额缴纳;通过坚持对地下水进行水质监测检验,确保了地下水安全使用。通过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效保护了地下水资源。
  1999年至2003年全市城市供水管网到达区域范围内,没有新增地下水用户。对已取用地下水的用户严格控制其开采量,鼓励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近几年,城区地下水取水量逐年减少,年均递减16.6%,有效保护了地下水资源。
  4、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提高企业(单位)的节水管理水平
  按照建设部《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了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目前,全市共有57个单位顺利通过验收,并被省建设厅和省经贸委授予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为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奠定了基础。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在抓好市区单位创建工作的同时,还将创建工作拓展到各区(市)县。到目前为止,区(市)县共有22家企业(单位)验收合格。通过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规范了基础管理,提高了创建单位的节水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在全市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基础。
  5、坚持开展节水宣传,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
  多年来,我市始终把节水宣传作为城市节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从1992年起,坚持开展节水宣传周活动,13年来从未间断。在每年的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大张旗鼓地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一种强烈唤起市民节水意识的氛围。另外,我市也十分注重日常宣传,以进一步唤醒市民的节水意识,
在宣传内容上,注重突出水资源的危机意识和节水常识。在宣传对象上,把学生作为重点。通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大市民的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三)认真组织创建基础材料
  鉴于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在市创建领导小组有关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参与下,节水办的工作人员克服重重困难,抓紧一切时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对创建基础材料进行了认真地整理、收集和完善,使创建工作在基础材料方面具备了迎接检查验收的条件。
  1、对照《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具体要求,对创建节水型城市的12项基础管理目标和18项考核指标进行了多次认真仔细地研究和修改;在1999年的《成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目标实施方案》基础上科学制定了《成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具体实施方案》,将其每项工作内容分解、细化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并根据《成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内容,与创建工作所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建立了联系,得到了大力支持,使创建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开展。
  2、按照《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要求,进一步深化节水基础管理,逐一落实各项基础管理内容和定量考核指标。对于每项目标和考核指标所涉及的资料和数据,都委派专人一一从有关部门收集到,进行了整理和汇总,并认真核实,仔细计算,力求做到准确、科学,以真实反映我市城市节水工作现状,达到考核的要求。
  (四)加强现场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根据考核验收程序的规定,考核验收组将对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进行现场检查。因此,早在进行创建迎检资料准备的同时,我们就对我市所有的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生活小区、公共生活用水单位同步开展了全面、细致的预检工作。并下发文件要求有关迎检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落实组织机构;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创建”工作;搞好宣传教育,提高节水意识,促进节水管理;使用节水型器具,搞好维修管理工作;建立台帐,搞好统计和用水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供水管网图和网络计量图;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组织落实,并结合各自情况,搞好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支持和配合搞好创建达标验收工作。城市节水办的工作人员也经常到各迎检有关单位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现场检查的顺利通过。
  二、周密安排,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组对我市的检查验收,荣获“全国节水型城市”光荣称号
  2004年6月4日,成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顺利通过了由省建设厅、省经贸委组织的省级验收。
同年11月10日至11日,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组对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在两天的时间里,考核验收组依据《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成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进行了较全面的考核。
  11月10日上午,以建设部城建司原助理巡视员刘志琪为组长的国家考核验收组在市政府二会议室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孙平同志作的题为《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节水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汇报。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建设厅的有关领导和创建工作所涉及的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政公用局、市计委、市建委、市经委、市水利局等市级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五城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城市节水办等创建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后考核验收组查阅了创建工作相关资料,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认真核查了考核指标。
  11月10日下午和11月11日上午,考核验收组分为工业和生活两个小组,重点检查了成都污水处理厂、凯宾斯基饭店、成都电子机械专科学校、置信丽都花园、武侯祠博物馆、四川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电子二十九研究所、成都卷烟厂等11个单位的节水工作,并随机对东方家园、万达索菲特酒店等的用水器具进行了检查。
  11月11日下午, 考核验收组在成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验收情况通报会上对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情况通报。考核组对成都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们认为:成都市是我国最早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的城市之一。 二十余年来在城市节水工作方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特别是自1999年以来,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城市节水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成都的节水工作“做的比说的好”。
  2005年2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正式行文命名成都市为“全国节水型城市”,2005年11月初,两部委在北京召开了表彰会并授于成都市“全国节水型城市”奖牌,邓全忠副市长等代表成都市领取了奖牌。
  三、任重道远,城市节水工作永无止境
  通过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我市城市节水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节水型城市的标准。但应该充分认识到,创建节水型城市不是目的,只是一个阶段性成绩,我市城市节水工作仍存在不足,城市节水工作仍任重道远。为促进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市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进一步健全法规,切实做到城市节水有法可依;进一步强化价格杠杆作用,科学合理的调配水资源;进一步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大力发展节水型经济,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为早日实现我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中国西部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