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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情况简介
一、机构
1981年11月,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成都市节约用水办公室,1994年,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成机编(1994)字67号文明确了市节水办为行政事业单位。2004年4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成机编办(2004)54号文将节水办更名为成都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2005年11月,随政府机构职能调整划入市水务局。
二、职责
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市及区(市)县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主要具体工作有: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内除居民外所有用水户的计划用水编制、下达、执行及考核管理,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的收缴;征收城市地下水污水处理费;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法规、政策;组织开发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审批节水技措项目;监督各企业、单位进行水量平衡测试和合理用水评价工作;城市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用水审批和节水设施验收;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工作;城市节水统计工作等。
三、工作情况
成都市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20多年来,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特别是近6年来,成都市区节约水量1.26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04年达到76.15%,自来水计划用水户计划用水率达到96.24%,达到国家节水先进城市标准,在全市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十余万余件(套),完成节水技改项目53个,57个企业(单位)被省经委、省计委、省建委授予"节水型企业"称号。在城市经济增长速度高达13%的同时,城市自来水用水量年均增长仅1.4%;在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反而下降了1.89%。城市节水工作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5年2月,我市被国家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命名为“全国节水型城市”。此前,我市还在1990年和1995年,两次被评为国家级节水先进城市,我办也两次荣获“全国节水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01年,被四川省评为“四川省建设系统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995-2002年,连续四次被四川省建设厅授予“四川省城市节水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获得成都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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