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布用水定额


  《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以下简称《用水定额》)日前正式发布。
  山西省是全国严重缺水省份,水资源紧缺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山西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结合山西省城镇生活现状和现有工业企业生产技术状况,在多次征求有关部门专家以及各市(地)专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业及城镇生活部分)》。
  《用水定额》城镇生活用水部分含12大类,工业用水部分含25大类。《用水定额》首先确定各个分类的准用水定额,不同地区、不同产品依据各自的调整系数确定实际用水定额。《用水定额》规定太原市有卫生间和淋浴设备的居民住宅用水为1021L/人 od;日用百货零售业用水为3--5L/m2.d;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用水为400-500L/床.d;洗车业中轿车用水为40L/辆 o次,中弄车用水为56L/辆 o次;综合性医院用不800-600L/床.d。全省火力发电待业行业生产规模在300MW以下的,用水定额为4.80Kg/kwh;生产规模300MW以上的,用水定额为3.84kg/kwh。软饮料制造业生产规模在4万t/a以上的用水定额为2.5m3/t。等等。
  山西省人民政府要求省内各级政府把用水定额作为下达年度用水定额作为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和制定区域性水中长其供求计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用水、节水评估和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