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四川省第六批

“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决定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贸委(经委):

1998 年以来,全省认真贯彻建设部、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积极开展了城市节水“双创”活动。 1999 年至 2003 年,先后有 5 批企业(单位)被批准授予“节水型企业(单位)”荣誉称号。

按照原省建委、省经贸委《关于做好节水型企业(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建委城发 [1999]1209 号文)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单位)申报和各地的评审、验收,经研究决定,批准成都西藏饭店等 15 个企业(单位)为四川省第六批“节水型企业(单位)”,并颁发“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达标验收合格证书”,授予“节水型企业(单位)”匾牌。有关奖励问题,请按川建委城发 [1999]1209 号文的规定执行。

附件:四川省第六批“节水型企业(单位)”名单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四川省第六批“节水型企业(单位)”名单( 15 个)

成都市:

•  成都西藏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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