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1989]19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成都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属以上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

布施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此件发至城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